声明人:刘腊姑
对以前在劳教所、派出所、妇教所所写、所说、所签的名、所做的对师父、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跟随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洗刷污点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2/1487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