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兴超
被恶党非法关押期间,所写的“三书”及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2/1487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