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克芬
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、二零零零年初,曾经两个人给我代写过“不炼功的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2/1487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