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孟范秀
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,我叫别人替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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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2/1487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