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崔国芹
99年7.20以后,我在单位做管理工作,因怕心,曾把单位收上来的大法书交到政保部门。配合了邪恶的迫害。在此声明:我做的上述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走师父安排的路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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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2/1487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