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郝玉梅
一九九九年7.20以后,我屈服于邪恶的压力,在镇里写的“保证书”上按了手印。在此声明作废。坚信大法,紧随师父坚修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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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2/1487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