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石春芝
我于二零零二年七月,因惧怕邪党迫害,曾亲自把大法宝书烧了。在此声明:我上述做的违背大法的事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2/1487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