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明珠
我在7.20后,由于害怕,把《转法轮》撕坏,遭到报应。声明:我上述对不起大法的行为作废。坚定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2/1487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