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树芬
我的丈夫在街道代我写的“不修炼”的保证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救度世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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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2/1487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