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影
任何人、任何组织代我写的“不修大法”的保证,我声明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3/1488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