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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永贵 2005年七月份,公安局恶警来向我说:“…… 是不是交给×××了?”我说:“是”。恶警做完了记录之后叫我签名字,我也签了。我出卖了同修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声明:我上述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师父正法的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2月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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