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满刚
我于二零零零年遭邪恶迫害,向单位所说、所写的“不炼功的保证”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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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4/1489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