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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燕娟

    2000年三、四月间,户警帮我儿子办出国之事,它和我儿子一起不叫我炼法轮功了,不然就不能出国,我答应了。2002年元旦,又被强行押送到洗脑班强行洗脑,当时写了“保证书”,说了一些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话。2003年七、八月间,社区治保员拿着一张写了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话叫我签字,否则送洗脑班。我拒绝了,最后治保员说:“我替你签吧。”当时,我没反对。现在明慧网声明:我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别人代我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紧随师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5/14904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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