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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朱何芳、赖中仙、赖天河

    我与女儿、儿子因修大法都曾被邪恶非法抓進派出所、拘留所迫害,配合了邪恶的要求,按了手印、照像、写了“不炼功的保证”。声明:我们以上配合邪恶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坚定的走师尊安排的正法修炼之路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3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2月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5/14904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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