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向桂珍
我因修大法曾被邪恶非法抓進派出所、乡政府迫害,配合了邪恶盖了手印、照像、写了“不炼功的保证”。现在声明:我以上配合邪恶按的手印、照的相、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走师尊安排的正法修炼之路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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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5/1490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