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吕俊文、宋艳娜
由于根本的执著太重,做过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,说过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话,今后我要严格以法为师,勇猛精進。特此声明,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5/1490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