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艳慧
有人在学校说我妈炼法轮功,老师问我时,我很怕,我说“我过去炼,现在不炼了”。我回到家很后悔自己的说法,所以我严正声明我说的话作废。我一定弥补过错,相信大法好,做好三件事,加倍努力修炼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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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5/1490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