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春玲
我曾经在邪恶的压力下被迫写过“保证”,还由于怕心销毁了部份大法资料及师父的照片。我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严正声明:我以上配合邪恶的所写、所做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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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5/1490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