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郝金兰
在迫害严重时候,别人替我写了“保证书”,我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跟师父回家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5/1490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