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孙吉芬

    我是一九九七年秋天得法的,由于学法不深,只知道大法好,没有从理性上认识大法。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由于怕邪恶抄家,我把师父的法像给烧了,横幅剪了。那时想:宁肯烧了,也不能让邪恶得到。随着不断的学法,我明白自己当时错了,心里象刀绞的难受,觉的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做的错事一律作废,那都不是我真心想做的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彻底否定旧势力,走正、走好师父给我安排的修炼的路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2月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6/149106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