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荟蓉
在邪恶的迫害下,我写过“悔过书”、按过手印。现在回想起来我真后悔,我对不起老师和大法。严正声明:所写“悔过书”、所按手印作废。弥补错误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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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6/1491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