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惠泉
几年前,在邪恶的压力下,加上怕心,我曾经说过并写过“不再炼法轮功,不与炼法轮功的人取得联系”的保证,现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坚修大法到底,弥补过错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6/1491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