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新平
2000年我在派出所所写的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声明作废。坚修法轮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6/1491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