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强
在中共和家人的压力下,曾写下对不起大法的所谓的“悔过书”,很是懊悔。在此郑重声明:以前所写的东西不是我本意,声明作废。坚定信念,不再犯这些错误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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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7/1491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