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文珍
由于学法不扎实,在街道干部的逼迫下,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,交了法像,按了手印。我在此严正声明:上述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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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7/1491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