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景凤、朱如军
对以前自己和家人所写、所说的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家人所签的字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7/1491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