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华军、吴以芳、刘敏、吕明金
以前曾写过的任何“洗脑”材料、“保证书、认罪书、悔过书”,全部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7/1491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