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永红、李静霞、黄大有
以前在中共邪教迫害下被迫写得“悔过书、保证书”一律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7/1491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