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兰、王岩、高芝、张满、王媛、李佳
所有在逼迫下所写的“悔过书、保证书、揭批材料”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6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2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7/1491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