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石志莲
在劳教所内写的所谓“悔过书”,是违心的,特此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7/1491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