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单淑琴
曾被举报在拘留所非法关了半个月,后来大伯哥写了“保证”,我利用这个“保证”回家了,现在我越来越认识到自己不在法上,声明:“保证”作废。我要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圆满随师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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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8/1492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