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韧
我是一九九六年十月份得法的。7.20后,在家中邪党逼我写了“决心书”。严正声明:我写的“决心书”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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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8/1492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