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雅芬
我曾经在恶党势力压迫下写过“保证书”,“保证书”中有诋毁大法的言辞,今声明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过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8/1492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