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兰萍
违心的按了手纹,照了象,声明:一律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8/1492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