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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鸿芳

    我在零一年被非法抓進派出所,出卖同修并写了“悔过书”。在非法搜家时,把师父的讲法录音等交了。出来后向邪恶妥协,写了谤师谤法的材料,并烧了师父的新经文,给大法带来很大的损失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以上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,做好师父叫做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1月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9/14922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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