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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侯连德、于国花 我们是九八年十一月份得法的,身心受益很大。在九九年七月恶党对大法和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中,交了一部份大法书,交了身份证。儿女们又代做了“保证”等。声明:我们上述的配合邪恶的言行作废。正念正行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走好师父安排的路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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