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程兰欣
在九七年得法后经过学法身心受益。到九九年在邪党的高压迫害下,因学法不深,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,今天声明:这些背离大法的行为彻底作废。今后一定跟师父走,跟上正法的進程,坚信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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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9/1492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