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蔡光玉
二零零四年六月到农村去发真相资料,被邪恶常人举报,被恶警非法绑架,非法拘留十五天并强行签了字,现在我严正声明:所有签字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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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9/1492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