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培梅
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,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,我们单位领导曾用我的名字签的名、填的表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走师父安排的路,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9/1492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