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秀兰
在九九年7.20以后,我正在居委会上班,和别人一起收大法书籍,由于怕心,交了一本《转法轮》。声明:我以上违背大法的所做所为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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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9/1492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