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刁玉鸿
7.20初期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和单位领导代写的,所有背离大法的书面材料全部作废。从新规正自己,严格按照大法的要求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9/1492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