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芬
二零零六年,警察突然非法闯入家门,我在压力面前违心写的“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”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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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9/1492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