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玲
对我以前写过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东西,现在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我一定坚修法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9/1492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