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宪明 我于1999年10月被邪恶拘留,被迫在一张什么“服不服”的纸上签了名;2000年,在洗脑班上我被强行抄写了“保证书”。严正声明:在被迫害时写的所谓“保证书”和所有的签名、盖印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1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