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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富兰 我是1999年得法的。2001年,我曾被抓关押在县看守所,被迫在邪恶签写的“不再炼功、不再学法”的保证书上签过字、按过指印。严正声明:所签的“保证书”及按的手印作废。今后一定信师信法,弥补过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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