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桂花
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,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,由于我没有学好法,产生了怕心,被恶人强迫写了“不修炼”的保证书,说了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话,在此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从今往后紧跟师父,好好学法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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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0/1493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