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信丽
我99年修炼以后身体很健康,受益很多,今年秋天,别人给我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,我同意了,我对不起师父,现声明:“保证书”作废。我以后一定做好,加倍补偿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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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0/1493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