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新宇
在恶党的高压迫害下,也写过“不再炼功”的保证书,有过对大法不利的言论,一概声明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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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0/1493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