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娜丽

    我以前烧了师父的法像和大法书籍,现在我认识到我已经犯罪,声明:上述行为作废。我要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2月1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0/149339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