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贺合清、肖函芬
在法轮功受迫害时在压力下写过“保证书”,“签名”等在此我郑重声明作废!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0/149339.html